“思泉奖助学基金”(以下简称“基金”)由我校优秀校友任泽明出资设立。用于资助和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攻读硕士研究生,鼓励受助学生积极进取、努力学习、自立自强,回馈社会。为了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“思泉奖助学基金”评审工作,根据《yh533388银河“思泉奖助学基金”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的有关精神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2022级硕士研究生新生,录取类别为非定向,且考生生源来自一志愿报考yh533388银河的本校全日制应届本科考生,考研成绩特别优异。
本科为yh533388银河应届生;
第一志愿报考yh533388银河的硕士生;
考研成绩优异;
家庭经济困难。
二、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
指标:6人
根据《yh533388银河“思泉奖助学基金”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规定,每人资助2000元。
三、申请条件
(一)热爱祖国,诚实守信,品德优良,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;
(二)家庭经济困难,学习态度端正、学习刻苦努力;
(三)承诺受到资助后努力学习,参加公益活动;
(四)承诺参加工作后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,向“思泉奖助学基金”捐款,捐赠不低于受助额度的资金,将爱心传递下去;
在校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:
(1)有违法违纪行为,并受到刑事、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者;
(2)违反《yh533388银河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办法》中关于学业及学术道德的规定,出现各种学术不端行为者;
(3)申报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者;
四、评审组织
学院成立 “基金”评审委员会,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“基金”评审细则,负责本单位研究生“基金”的宣传发动、组织申报、组织初评、回复申诉和报送材料等工作。
组长:熊新山、高学军
副组长:许巧情
成员:杨玉莹、周玉、郭利伟、杜志强、杨烨、黄廷华、杨代勤、阮国良、郜卫华、王海艳、杨湘虹及3-5个研究生代表。
五、评审程序
“基金”的评审采取研究生个人申请、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的方式进行。具体流程如下:
1.个人申请
研究生个人根据申请条件向所在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,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:
(1)《yh533388银河“思泉奖助学基金”申请表》(见附件1,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,纸质版正反打印,加盖公章)。
(2)参加重大社会实践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(3)其它相关支撑材料。
2.学院初审
学院组织“基金”评审委员会审核学生材料的真实性、深入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;召开工作会议协商拟定资助学生名单,并全院范围内公示拟受资助学生名单3天;学院根据资助指标将根据报考数、录取数,以及专业分布等情况进行分配,无异议后,按时将相关资料汇总(附件1-2)并上报研究生院。
五、时间安排
时间 |
事项 |
工作内容 |
负责部门 |
10月18-19日 |
评审准备 |
研究生院下达评审工作通知 培养单位成立评审委员会 培养单位制定实施细则 |
研究生院 各培养单位 |
10月20-21日 |
个人申请 |
宣传发动 学生申报 |
各培养单位 |
10月22-26日 |
培养单位初评 |
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审核材料 确定推荐名单 初评结果公示3天 处理学生申诉 报送初评结果以及相关材料 |
各培养单位 |
10月27-31日 |
学校评审 |
学校评审委员会复审 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最终评结果公示3个天 接受并裁决学生申诉意见 |
校评审委员会 研究生院 |
学院于2022年10月27日前向“基金”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相关表格(附件1-2)。
yh533388银河
2022年10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