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,报分党委审查同意,拟确定 张妍 等 85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,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,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工作学习、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,通过来电、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的情况,要有事实依据。
公示时间: 2020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(7天)。
公示期间电话:15927874644
电子邮箱:330768817@qq.com
关于拟确定+++张妍+++++等 85 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+-+附件.doc
中共yh533388银河yh533388银河委员会
2020 年10月21日